7月6日,明山区纪委监委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议,进一步明确了纪检监察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要深入开展监督执纪问责,要求全体纪检监察组织要形成扫黑除恶斗争的强大合力,坚决查处黑恶势力的“保护伞”。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明山区纪委监委根据上级纪委和区委的安排部署,迅速行动,紧密围绕职责定位,通过“三项举措”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一是坚持思想引领,明确职责任务。要求全区纪检监察组织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强化监督,铁面执纪,严肃问责,夯实党的执政基础提供有力保证。 二是坚持机制保障,确保取得实效。出台了《明山区纪委监委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工作方案》,明确由党风政风监督室牵头抓总,各科室配合。建立协调办案机制,加强与政法机关的日常联系和信息沟通,分析工作形势,互相通报案件查处情况,形成全区“一盘棋”的工作机制,为深入推进专项斗争科学决策提供有力保障。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同我区开展的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结合起来,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一个重点,紧盯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紧盯涉黑涉恶问题易发多发的行业和领域,紧盯村“两委”、街道基层站所及其工作人员,重点查处社区(村)“两委”换届黑恶腐败问题。加强信访举报工作,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充分发挥基层纪检监察监督员的作用,建立专门台账,对近几年的问题线索进行了大起底,收集相关信息,认真排查核实。对在此项工作中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充当“保护伞”的,从严从快处理,严肃问责,对典型案件点名道性通报曝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