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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郝晶等任职的决定
时间:
2015-01-29 11:21
来源:
明山区人大常委会
点击:
次
(2015年1月29日区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任命:
郝晶、赵芳菲为明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李弘扬、金鑫、杨震国、刘华文、郭元玉、李泽民、王芳为明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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