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工作通知》要求,现将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如下。 一、总体工作情况 2017年,明山区民政局认真执行信息审核发布制度,公开办事程序。截至2017年底,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取得了很大的成绩。 民政局是公众关注度高、公益性强、公权力大的部门之一。在区委、区政府的精心指导下,民政局坚持公开原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把它作为体现民政部门“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核心理念的重要方面,作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的重要举措,基本满足了社会对民政部门公开的需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民政局积极做好2017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截止到2017年底累计公开政府信息26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方面的信息主要有如下几项:涉及社会救助、救灾救济、优抚安置、民间组织管理、社会团体、社会福利、社区建设、区划地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为弱势群体提供强大的社会保障网,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更便捷的服务,大大促进了社会的和谐和稳定。实践证明,公开这些信息,在很大程度上方便了市民查询相关政策,受到市民好评。 目前民政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分为机构职责、办事须知、政策法规、政务党务公开等,民政工作涉及广大生活困难群体,政府信息公开成为生活困难人员了解政府信息的重要平台。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民政局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渠道建设方面主要开展了三项工作。一是有效提供便民服务,及时更新政府信息;二是继续保证民政局主动公开信息全文电子化率达到了100%;三是在网站上公开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地址、联系方式,方便市民查阅、索取公开信息。 三、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2017年,明山区民政局围绕中心工作,加大社会救助力度,通过公开为动力,推动重点工作按时按要求完成。 (一)着眼“老有所养”,多措并举,全力推进养老服务工作向纵深发展。 一是在完成41个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工作的基础上,2017年又新建8个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建设。二是不断加大对非民办养老机构安全检查工作,先后6次对区域养老机构进行安全大检查,共下达整改指令34份。先后3次对养老机构的卫生环境和运营情况进行检查。三是积极推进医养结合养老新模式的发展。全区30多家养老机构建立了医养结合新模式,到目前为止运行正常,更深层次的结合正在探索和学习当中。 (二)着眼于“困有所济”,落实惠民政策,不断完善社会救助体系。 健全和完善以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主,临时救助、医疗救助等专项救助为辅的社会救助体系,切实提高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水平。一是提高生活保障水平。2017年7月起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分别从每人518元/月、每人3756元/年提高到每人550元/月、每人4400元/年。二是施行动态管理,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则退。2017年共发放低保金3434.23万元,临时救助金46.4万元。现全区共有城乡低保户,3957户、7280人。三是分类施保,明山区对特困人员实行分类施保和重度残疾补助,全面落实低保户的医疗保险,有效缓解全区低保等特殊困难群体看病难问题。 (三)着眼于“军民和谐”,做好双拥优抚,落实优抚政策,维护优抚对象合法权益。 以保障优抚安置对象基本生活为重点,落实各项优抚法规政策,切实维护优抚对象合法权益。一是2017年明山区被评为省、市第八轮双拥模范区,明山区民政局被评为市爱国拥军先进单位。二是各类优抚对象抚恤定补、优待金按标准及时发放到位,目前,全区共有优抚对象940人,全年共发放各类优抚资金1578万元,其中,伤残金567万元,义务兵优待金423万元,自主择业金186万元,定期定量补助194万元,一次性抚恤金188万元,其它20万元。三是9月30日,成功举办了明山区烈士纪念日公祭活动。 (四)着眼于“民主自治”,加强基层政权建设,提高居民自治能力。 一是开展社区减负工作,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有效理顺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与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基层政权之间的权责关系,有效解决社区的职能归位和居(村)委会行政化倾向严重的问题,中共本溪市委组织部、本溪市民政局下发了《关于开展社区减负工作的通知》。二是大力加强对社区工作者的规范管理,按照《明山区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进行了集中培训。三是提高社区工作者报酬,根据《关于本溪市提高全市社区工作者报酬标准的通知》要求,按照标准全面完成了社区工作者的工资待遇,提标后社区主任每月3000元,副主任每月2600,其他社区工作者每月2300元,并缴纳五险一金。四是进一步推进全区村(居)务公开工作,继制定《明山区规范村(居)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明山区规范村(居)务公开工作考核管理办法》、《明山区规范村(居)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形成了各部门联动、共同监督推进村(居)务公开和村级财务审计的工作机制,全面推进全区村(居)务公开工作。 (五)着眼于“依法行政”,提高服务水平,确保专项事务管理健康发展。 一是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深入开展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婚姻档案规范化建设、婚姻登记“一站式”服务等工作。二是社会组织全面实行网上审批和网上年检,4月份集中组织社会组织负责人网上登记培训,社会组织入网登记简化了办事程序,缩短了审批时限,提高了工作效率,极大的方便了社会组织和群众。截止目前社会组织新增16家完成了网上注册登记。三是认真完成地名全面普查的相关工作。2017年,按要求和时限,地名普查基础数据、实地测绘工作已结束,正全力做好大型石质地名标志设置工作和道路、桥梁的命名设置工作。四是有序管理慈善工作,2017年共接收各方慈善捐助款65.4万元,开展了辽宁慈善助学、春蕾困境儿童救助等项目,共发放救助金33.8万元。积极开展国际慈善捐助,举办明山区慈善总会与美国亚洲医疗服务交流中心轮椅捐赠发放仪式,共发放轮椅153个。 四、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2017年共收到人大建议四件:“关于规范社区居委会公章使用的建议”、“关于科学界定社区公章使用权限的建议”、“关于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切实保障改善民生”和“关于规范社区居委会出具证明的建议”,政协提案两件:“关于协商改善高建社区办公用房的提案”和“关于加快推进智慧社区建设的提案”,明山区民政局工作人员经过认真调查了解,均按照规定要求给予答复。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