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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山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对明山区政府食品安全工作 专题询问的审议意见

时间:2018-06-03 14:51来源:区人大办公室 点击:

         201861日,明山区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对明山区政府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了专题询问。

会议认为,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认真学习贯彻新的食品安全法,按照四个最严四有两责要求,着力建立完善区、街道、村三级监管体系,充分发挥区食品安全委员会的综合协调作用,进一步落实部门及辖区责任,加强监督管理,扎实开展专项整治,较好地推动了新食品安全法的落实,取得积极成效,构建起社会共治的新局面。明山区食品市场规范有序,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成效明显。但也应当看到,当前的食品安全状况不容乐观,尤其是少数食品生产经营者不讲诚信道德,目无法纪,唯利是图,加之有的地方和部门重视不够,监管措施不到位,致使一些领域和地方的食品安全问题仍然存在。这些问题应该引起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并切实研究解决。

会议提出以下建议和意见:

一、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法的宣传力度,提升监管人员的责任意识、食品从业人员的法制意识和广大群众的安全意识,形成全社会重视、关心、参与食品安全工作的新局面。

二、要强化网格化、规范化、常态化建设,打牢食品安全监管基础,规范执法程序,强化日常监管,切实加强食品安全法的贯彻实施。

三、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力度。要敢于亮剑,对蓄意制售有害食品的企业和从业人员从严惩处,并且持续保持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切实增强法律威慑力,维护法律权威性。同时,加大考核力度,对失职渎职的严格责任追究,推动法律落实。

四、健全和完善食品监管保障机制。编制部门应根据人随职能走原则,在不突破编制总数的前提下,适时调整涉农街道所属各办站所的人员编制,明确专人负责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同时,加大财政投入,解决好食品执法快速检测装备、取证工具等配备,切实提高监管能力。

五、要加大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和投入。不断完善监管制度,认真落实三防措施,改善学生尤其是中小学生就餐环境,建议政府编制简明易记的食品安全教材,在中小学生中抓好食品安全法教育,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行为习惯,树立食品安全法制意识。

六、加大农产品源头的监管。加强我区农产品质量检测站和涉农街道农产品质量监管站建设,解决我区农产品质量检测站无资质,检测结果无法律效力问题;配齐各涉农街道农产品质量监管站专业检测人员,解决农产品源头监管缺失的问题。建立和完善食品和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防止农产品中高残留高浓度农药、大剂量抗生素、激素违规使用,积极扶持和引导农产品和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提升产业水平。要强化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的监管,防止病死猪肉流向市场。

七、加强对餐饮业的监管。实施餐饮企业明厨亮灶监控工程;加大对餐厨垃圾、泔水喂猪的监管,严防泔水油流向餐桌;加大对夜市、流动摊点整治力度,特别要加大对景区和农贸市场的监管,堵住小作坊、小餐饮、小摊贩三小监管漏洞。

八、高度关注广大农村食品安全状况,特别要加大对农村宴席一条龙的监管,从源头上控制伪劣食品对农民群众的危害。

九、强化食品添加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饮用水水质监测、餐饮具集中消毒企业的监管,加强生产食品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等食品相关产品的企业监管,严厉打击食品生产销售企业采用集会讲座、发放传单进行虚假夸大宣传的销售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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