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30日明山区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明山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明山区人民法院关于民商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近年来,区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坚持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认真履行法律职责,全面开展各项民商事审判工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做出了积极贡献。会议同意这个报告。
为进一步推进区人民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要强化司法理念,优化审判资源,充分发挥民商事审判职能。区人民法院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自觉从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法院长远发展出发,加大普法宣传力度,采取有效措施,优化审判资源,完善民商事审判制度和工作机制,统一司法裁判尺度,依法公正高效审理各类民商事纠纷案件,依法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要妥善化解纠纷,提高审判质效,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积极学习借鉴“枫桥经验”,推行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探索公证机构参与案件调解平台,进一步优化调解制度、规范调解程序、增强调解效果。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为抓手,规范审判权内部运行机制,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加强四大公开平台建设,保障司法公平公正。
三要加强队伍建设,坚持司法为民,努力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引导法院干警增强“四个意识”,切实提高司法能力和执法水平。逐步推动和规范区人民法院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先行调解、速裁等工作,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坚决整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六难三案”问题,有效满足人民群众司法新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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