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本溪市明山区新明街道办事概况
一、主要职责
新明街道办事处是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在街道党工委的领导下,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行使行政管理职责,负责本辖区各项行政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人民政府关于街道工作方面的决定,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辖区内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的日常管理工作,发动辖区单位和群众保护环境,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三)动员和领导居民及各单位、各部门开展社区建设工作;制定并实施社区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
(四)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工作;协调解决行政事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方面的问题;
(五)负责社区集体经济组织(由原农村集体经济改制的股份合作公司)的监督管理工作;
(六)负责辖区内普法教育工作,维护老人、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七)负责辖区内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指导、监督;
(八)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本辖区综治、信访、维稳等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本辖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的企业服务、在地统计工作;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辖区人员就业、社保、退管等社会保障工作;
(十二)协助武装部门做好国防动员、民兵训练和公民服兵役工作;
(十三)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空、森林防火、防汛、防风、防旱、防震、征地和城市房屋拆迁、抢险救灾、重大动物疫情防控等工作;
(十四)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只有一个我想买街道办事处构成。
第三部分 本溪市明山区新明街道办事处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溪市明山区新明街道办事处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非税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城乡社区支出。本溪市明山区新明街道办事处2018年部门预算共安排453.27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增加13.86万元,增长0.03%),主要是因为2018年本辖区内程家社区及峪安社区继续加大拆违工作,需要增加资金投入。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溪市明山区新明街道办事处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数453.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40.2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3万元。
三、2018年一般共公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本溪市明山区新明街道办事处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数438.2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24.55万元,日常公用经费113.72万元。
其中:人员经费预算数为324.55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减少13.21万元,主要是因为退休人员工资归社保管理。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伙食补助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遗嘱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日常公用经费预算数为113.72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增加31.01万元,增长0.37%),主要是因为办公楼内部门和人员增加,相应的各种费用增加。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取暖费、水电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以及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交通工具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四、关于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共安排3.55万元,其中:公务出国(境)0元,与上年预算相比无变化。公务接待费0.25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减少0.25万元,下降50%),主要是因为进一步压缩支出。公务用车保有量1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3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持平。
五、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
本溪市明山区新明街道办事处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故本表无数据。
六、关于2018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溪市明山区新明街道办事处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纳;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城乡社区支出。本溪市明山区新明街道办事处2018年收支总预算453.27万元。
七、关于2018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的说明
本溪市明山区新明街道办事处2018年收入总预算数453.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40.2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3.86万元,增长0.03%,主要是因为2018年本辖区内程家社区及峪安社区继续加大拆违工作,需要增加资金投入。
八、关于2018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的说明
本溪市明山区新明街道办事处2018年支出总预算数453.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8.27万元,项目支出1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3.86万元,增长0.03%,主要是因为2018年本辖区内程家社区及峪安社区继续加大拆违工作,需要增加资金投入。
九、关于本溪市明山区新明街道办事处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的说明
2018本溪市明山区新明街道办事处没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故本表无数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3.政府性基金收入:反应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5.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项):反映开展村民自治、村务公开等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的支出。
11.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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